- 供货总量:不限
- 价格说明:议定
- 包装说明:不限
- 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按订单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五、制度
(三)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水处理装置应定期维护(定期更换滤膜或滤料、定期反冲冼和清洗,检查滤膜性能)。以保障产品质量恒定。凡采用臭氧装置对半成品水进行消毒的应控制好臭氧浓度和水流速。所用的桶、瓶子及其盖子在灌装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灌装和封盖必须采用自动化设备,禁止人工灌装和封盖。用于封盖的方法、设备和材料应能保证封口严密、不损害容器、不污染水质。灌装封盖后的桶装水,桶口部分必须用热塑膜包裹密封,避免污染。
(四)出厂检验制度
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菌类SC车间设计装修报价,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必须建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产品质量检验室。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检验室至少应具备下述卫生质量指标检验能力: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电导率(纯净水),盐等。每批产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1、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二)灭菌锅;(三)微生物培养箱;(四)生物显微镜;(五)浊度仪;(六)计量器具;(七)酸度计(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八)电导率仪(适用瓶、桶装纯净水);(九)分析天平(0.1mg)(用铂钴比色法测浊度时需要)。
2、检验项目
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分别按下列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进行2次检验;带有★的项目为蒸馏法生产的瓶(桶)装饮用纯净水(蒸馏水)测定项目。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2011
5 工艺设计
5.4 人员净化
5.4.1 人员通过用房宜包括雨具存放、换鞋、存外衣、卫生间、盥洗室、淋浴室、换洁净或无菌工作服、换无菌鞋和空气吹淋室等部分。
5.4.2 更衣室内区和穿洁净衣区应有分隔,穿洁净衣区宜按Ⅲ~Ⅳ级洁净用房设计。
5.4.3 可灭菌食品生产人员净化程序宜按图 5.4.3 顺序安排。
图 5.4.3 可灭菌食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
5.4.4 不可灭菌食品生产人员净化程序应按图 5.4.4 顺序安排。
图 5.4.4 不可灭菌食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
5.4.5 宜在生产人员通道上多处适当地点设置手消毒器和手消毒擦拭巾。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产品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经预处理、榨汁、调配、杀菌、无菌灌装或热灌装等主要工序而生产的各种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产品。不包括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
二、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原料清洗车间(直接以果、蔬为原料)、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杀菌及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杀菌及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
3.对于果汁和需要热灌装的产品应为10万级清洁厂房。后杀菌和无菌灌装工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以上。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六、基本生产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以浓缩果(蔬)汁(浆)为原料生产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
水处理→水 + 辅料
↓
浓缩汁(浆)→稀释、调配→杀菌→无菌灌装(热灌装)→灯检→成品
2.以果(蔬)为原料生产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
果(蔬) 水处理→水 + 辅料
↓ ↓
预处理→榨汁→稀释、调配→杀菌→无菌灌装(热灌装)→灯检→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原料质量及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原果汁含量与明示不符、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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